河南省温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时间:2014-08-13 16: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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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为县工业经济服务中心、陈家沟景区管理局、县网络管理办公室、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为县工业经济服务中心、陈家沟景区管理局、县网络管理办公室、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使招聘工作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保证整个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恪守社会公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报考工业经济服务中心、网络管理办公室、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陈家沟景区管理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县工业经济服务中心财会类 、经济类和网络管理办公室计算机类、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秘类或新闻类的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县工业经济服务中心文秘类的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学历、报考陈家沟景区管理局的 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参加“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活动的;
    3、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4、曾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单位、专业和人数详见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附表)或登陆温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wenxian.gov.cn)公告公示栏查看。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县人才市场(县政府大门西50米)
    2、咨询电话:6195158  6195180
    3、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所需证件及费用: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和数码照相费)。由本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人数达不到3:1的,按比例递减该专业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报考陈家沟景区管理局的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程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毕业生、 “三支一扶”毕业生和 “大学生村干部”及焦作市公开招募的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 加分不重复计算。报考陈家沟景区管理局的不予加分。
    报考县工业经济服务中心、县网络管理办公室、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2、面试
    报考县工业经济服务中心、县网络管理办公室、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县陈家沟景区管理局的根据报名人数,另行决定面试方式和办法。面试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笔试对象。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之和),按拟招聘专业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确定拟聘用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体检和考核过程中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者,按所报考专业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报考县工业经济服务中心、 网络管理办公室、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被聘用人员列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报考县陈家沟景区管理局的被聘用人员列入财政差供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 在职人员(转正定级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 ,经考核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在选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中共温县县委组织部、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温县县委组织部 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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