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3 17: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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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核准,浦口区所属的7家事业单位...

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核准,浦口区所属的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专业和学历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二)。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和浦口人事人才网(www.pkrsrc.com)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9:00--12月1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11月28日9:00--12月1日16: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1年11月28日--12月1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可于2011年12月2日9∶00-16∶00,重新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其他岗位。

  4、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1年11月28日9:00--12月2日18: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1年12月7日--12月9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 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包括:法律基本知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基本知识、公文常识,时政知识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10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

  报考者于2011年12月26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浦口人事人才网(www.pkrsrc.com)上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公布并于次工作日在浦口人事人才网(www.pkrsrc.com)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浦口人事人才网(www.pkrsrc.com)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浦口区房产管理办公室025-58282380

  浦口区信访局:025-58882886

  浦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025-58885747

  2、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880261

  3、监督电话:025-58281336


  
附件一:《南京市浦口区所属事业单位情况简介》


  附件二:《南京市浦口区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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