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港闸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3 17: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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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港闸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具...

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港闸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不限户籍,其他人员限南通市户籍。

3、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4、报考人员应为已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5、符合本《简章》公布招考岗位的条件。招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到2011年10月。

6、身体健康。

二、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港闸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日8:30—17:00(中午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市场(港闸区委党校内),地址:南通市城港路56号。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考人员须填写《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两张,报名费100元。

3、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和材料,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因报名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影响考试公正性的,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达到3:1方可开考。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到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1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区低保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税收社会化征管办公室招考的岗位、幸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的医院管理岗位、幸福街道农村经济服务站、陈桥街道农村经济服务站招考的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加试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计分。笔试以百分制计算。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的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占40%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4、笔试成绩在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ntgz.gov.cn)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在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ntgz.gov.cn)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从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一律以本《简章》为准,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85609750。

八、本《简章》由中共港闸区委组织部、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港闸区委组织部:85609742

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5609798

附件:1、港闸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南通市港闸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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