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2011年公开招聘县有线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4 09: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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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为县有线电视台公开招聘节目主持2人(男、女各1人),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为县有线电视台公开招聘节目主持2人(男、女各1人),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水平,身心健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一级乙等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4张,于2011年8月17日至2011年8月23日到紫阳县人社局人事股报名(地址:紫府路县政府对面。联系电话:0915-4426470)。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费200元。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有关证件,凡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
    分试镜、面试和笔试。试镜为初审,不计入总成绩。
    (一)试镜。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上镜效果,普通话水平。报考人员现场抽取一篇500字以内的播音稿到演播室按抽签序号播音。总分100分,上镜评分40分,普通话60分。由评委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得分,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主要包括四个环节:
    1、按指定内容上镜播音;
    2、按面试题材虚拟主持节目(3分钟左右);
    3、根据自身特长进行才艺表演。演唱、小品、朗诵均可(3分钟左右);
    4、记忆力测试。抽选测试内容(100字)默记2分钟后进行背诵。
面试满分100分,各占25分。由评委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得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新闻命题写作、新闻稿件编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质量修养、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是否补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初录。进行2个月的试播,试播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录用。
    六、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纪委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文电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考务工作。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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