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4 09: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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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为县委组织部等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名额见附表),现将选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为县委组织部等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名额见附表),现将选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水平,身心健康;
    3、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凡符合选调条件者,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4张,于2011年8月17日至2011年8月23日到紫阳县人社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915-4426470)。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分职位录取。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拟选聘(选调)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费200元。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有关证件,凡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报考县委组织部科员、县政法委文秘、县编办文秘、县招商局职员、县农保管理中心职员、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
    报考县编办信息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信息技术基础知识》;报考县合疗办职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县农保管理中心会计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会计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报考教育事业单位语文、政治、英语、数学、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幼师岗位的考生只考本专业文化课。卷面满分100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只考专业课,内容为相关专业基本技能。满分100分。
    笔试定于2011年8月31日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考前3日内到县人社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为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有关业务知识等方面(报考教育事业单位岗位的不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对拟选调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是否补录,由县选调领导小组决定。
    五、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初录,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纪委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考务工作。选调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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