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南明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招聘合同用工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14 09: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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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景区建设、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用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文秘工作岗位。 二、招聘条件...

因景区建设、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用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秘工作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文字工作; 
    (二)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文秘专业毕业,户籍不限; 
    (四)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或在报纸杂志上发表过文章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于2011年8月30日前,到丽水市南明山景区管委会综合处报名(丽水市城东路99号市建设局大楼418室,联系电话:0578-2106703)。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笔试。 
    (二)招聘考核方式:资格审查、实际写作能力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成绩录用。
  四、招聘后待遇 
  招聘后实行用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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