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小河区就业局2011年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简章

  • 时间:2014-08-14 09: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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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夯实区级就业工作基础,现结合我区就业局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贵阳市辖区范围招聘劳动保...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夯实区级就业工作基础,现结合我区就业局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贵阳市辖区范围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特制定《小河区就业局2011年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贵阳市非农业户籍,常住贵阳市小河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四)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

(五)年龄:22-40岁;

(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小河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零就业家庭援助证》中任意一种;

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3、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4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2011年9月5日发布公告。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6日——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2、报名地点:小河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黄河路196号)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3)下列人员还需提供:持证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小河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携带《小河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零就业家庭援助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如毕业证遗失,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同时需经所在社区同意,方可报考)。

(4)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小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考试分为面试和考核。

1、面试:2011年9月16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下采用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2011年9月19日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考核人员考号。

2、考核:2011年9月20日—22日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3、发现较严重疾病的;

4、在原单位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的。

(三)体检:按考试综合成绩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11年9月26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下,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办理聘用手续: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查后进行公示。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区就业局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报酬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五)培训:区就业局统一组织培训。

以上时间安排,经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三)报名电话:3840136  监督电话:3840831

(四)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小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查询《招聘简章》及成绩请登陆贵阳人力资源网(贵阳人才网)(
http://www.gyrc.com.cn/)。

 

小河区就业局2011年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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