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省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4 09: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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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林口县事业单位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以及《牡丹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林口县事业单位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以及《牡丹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发布方式
  2011年林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人,即日起将在林口县政府网、教育、卫生等相关院校网站上发布公告及《2011年林口县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计划》(以下简称《招考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09、2010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教师职位要求有教师资格证;卫生的临床医学、护理岗位,具有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乡镇岗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中加5分。
4在林口县服务的“三支一扶”的大专毕业生可不受学历限制,报考与本专业相对应的教师、医护岗位。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
  详细内容请阅读《招考计划》。
  (三)相关事项
  1、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应回避的职位。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每个职位报名人员按1:5比例为基础,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招聘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对特殊专业的急缺人才,可视情况适当放宽比例。
  三、报名方法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通过登陆林口县政府信息网进行详情查询。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直接与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咨询电话:0453-3531998。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9月20日-9月22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林口县原劳动局四楼。
  报名时,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要求二表需要出具毕业院校盖章的高考三联单)。
  除上述材料外,在职人员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009年和201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派遣证所在地人事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或存档证明。2011年毕业的统招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在林口县服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需携带服务单位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县纪委负责监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各部门不得拒绝报名。对考生和招聘单位在资格条件方面存在争议的,由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招聘单位进行仲裁。
  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用300元,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两个以上职位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9月26日到原劳动局四楼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3、笔试后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二)面试
面试由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在县纪检委的监督下实施。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部门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和标准执行。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林口县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疑义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同时必须在录用单位工作满六年以上方可调动,试用期满后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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