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管委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4 09: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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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加强东营市公安局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治安办力量,充分利用社会人力资源,加强公安治安办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为进一步加强东营市公安局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治安办力量,充分利用社会人力资源,加强公安治安办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为治安办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2名(其中司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1.70米以上,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未婚男性。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4、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5、有流氓偷盗、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现役军人;

    9、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10、其他原因不适合做公安治安办工作的。

二、工资待遇

 

 

   经政审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成绩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为2300元/月,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

  被招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配发服装、食宿用品,并进行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及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培训期满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应聘须知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9月9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退伍军人和有车辆驾驶证的人员需提交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报名费30元。

3、报名地点:东营人才市场(东营市黄河路153号  东营市交警支队正北  市内乘103、121、101路公交车到驾训中心站下车,路北即是)

 

 

4、联系电话:0546-2929111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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