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考雇用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4 09:52:49
  • 来源:
  • 点击:

【导读】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市政环卫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市政环卫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名,主要承担局机关辅助服务工作。

  二、招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 愿意履行雇用人员义务;

  3.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燃气等公用事业相关专业;

  4. 勤奋好学、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5.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6. 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佛山户籍。

  三、雇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所雇用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大专学历月薪22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月薪2400元(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11年9月7日止,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 报名地点: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惠景一街一号402室,联系电话:83871128,83820981;

  3. 报名要求:报名者从发布的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2011年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考雇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术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事科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1. 笔试:参加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组织的考试。

  2. 面试:考核应试者语言表达、应变能力,重点考核岗位适应能力。(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雇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拟雇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考雇用人员报名表(1).doc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