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时间:2014-08-14 10: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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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

为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岗位急需专业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简介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学院实行省教育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重领导,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校。
  学院总占地907亩,有威海、淄博两个校区。现有教职工319人,高职在校生6992人;校舍面积14.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40.6万元,图书33.4万册;有63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与企业合作共建4个实践教学基地、24个校外实习基地;学院设有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培训中心、山东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培训点、山东省医药行业第二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院现设药学系、食品系、经管暨中药系和基础部,开设药物制剂技术、化学制药技术、药物分析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加工技术、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化工设备维修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制药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食品贮运与营销、药学专业(药学服务方向)共15个专业,主要是为全国及山东省医药、食品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医院药房、药物研究、药品食品检测、监督等领域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二、招聘人员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招聘人员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职位的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9月14日。
  3、报名地点:学院组织人事处(2号办公楼2A330室)。
  咨询电话:0631-5712925
  邮    箱: yxy2926@163.com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5张。博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交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职人员应聘的,同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四、考试内容与方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高级岗位的考试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规定程序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试讲采取无学生讲一节课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主要是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2、试讲结束后,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体检及公示
  (一)考核体检。由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考核体检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确定。如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公示拟聘人员。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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