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公开招聘城市展馆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4 10: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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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晋江市城市展馆管理服务中心是晋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

晋江市城市展馆管理服务中心是晋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晋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晋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委办[2005]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展馆管理服务中心专职讲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至1993年7月1日期间出生),体高1.65m及以上的女性。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导游专业毕业,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时间:2011年8月18—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地点: 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调配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三)应提供的证件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供所任职且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2、报考人员属留学回国人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属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晋江市公开招聘城市展馆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可在报名前先行下载、打印。
2、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具体办法另行通告。
四、体检、考核与聘用
(一)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人选须在接到调档函之日起45日内,将其个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调配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2010年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晋江人事网公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15日内,将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送达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调配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晋江人事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到机构编制、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用对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进行复核,不能提交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咨询电话:市公务员局      0595-85677278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  0595-85697558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晋江市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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