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浙江新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4 10:59:35
  • 来源:
  • 点击:

【导读】为满足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新昌县事业单...

为满足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下半年新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下半年新昌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1年9月1日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新昌党建网(http://www.xcdj.cn)

浙江新昌人才网(http://www.xcrc.net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招聘范围和对象:(1)2011年新昌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1年9月1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

(2)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户籍不限。

(3)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通过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可以按社会人员报考。

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1993年9月10日-1975年9月10日);身体健康;且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11年9月9日、10日(两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新昌县人才市场(新昌宾馆前厅二楼)。

报名资料: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随带一寸免冠近照四张。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初审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公示。

四、笔试、面试、体检

1、笔试: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 《综合基础知识》

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参考用书为2010-2011年版《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和2010年以来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等内容。

笔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依次替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如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审批前,则按总成绩依次替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情况,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

五、聘用办法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86023327  县人力社保局86042406

 

附件:2011年下半年新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1年8月31日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