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2011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4 11: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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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区计划招聘社区专职...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区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32名,其中上塘街道5名,祥符街道13名,半山街道7名,康桥街道9名,米市巷街道14名,湖墅街道19名,小河街道19名,拱宸桥街道17名,和睦街道10名,大关街道19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常住户口的应届和历届高校毕业生。
    招聘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其中有10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向具有拱墅区常住户口的退伍军人招考,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谢绝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报考。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步骤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8月27日至8月28日,9:00—16:00。地点在拱墅区政府大楼(台州路1号,运河广场旁,公交70、61、591、47路台州路口站下)。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填好的《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党员还须提供党员证明(党员证明信、党费证或组织关系介绍信)。退伍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签署聘用后愿意在社区服务至少2年的书面承诺书。
    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4:1比例的,酌情调整、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并在拱墅党建网、拱墅人才网、拱墅门户网上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岗位进行报名。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社区工作基本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及地点:9月3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根据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4、考生成绩于9月12日左右在拱墅党建网、拱墅人才网、拱墅门户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4、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拱墅党建网、拱墅人才网、拱墅门户网上公布。
    (四)体检
    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1:1的比例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3、根据考核结果,认为考核对象不适合岗位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替补;对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批准,招聘的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拱墅党建网、拱墅人才网、拱墅门户网上公示5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单位与被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期为2年,实行2个月试用期。
    3、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4、聘用后,除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外,聘用对象在社区工作服务期限至少2年。
    四、其他事项
    1、聘用期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关于提高杭州市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意见》(杭财预〔2008〕1057号)执行。如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2、考虑到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在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正式录用人数的50%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人才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如一年内社区工作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人才中选拔录用,具体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选拔时将提前发布公告,未按公告要求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咨询电话:
    拱墅区委组织部:88259815
    拱墅区人事局:88259672
    拱墅区民政局:88399782
    上塘街道:88872365
    祥符街道:88170806
    半山街道:88892051
    康桥街道:87967627
    米市巷街道:88382797
    湖墅街道:58103098
    小河街道:58106815
    拱宸桥街道:88017858
    和睦街道:88182092
    大关街道:88036713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公告网址:
    拱墅党建网(zzb.gongshu.gov.cn)
    拱墅人才网(www.gsrc.com.cn
    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
 
 
   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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