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阳县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4 1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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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表)的人员;

  5、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29日至1993年8月29日期间出生)人员;

  6、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步骤和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笔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果报名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岔路东50米)。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费用:每名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90元(每科45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标准)。

    5、准考证领取: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见附表各岗位专业考试类别)两科。两科采用合场分卷形式。

    《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30%。考试范围包括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

    《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按比例权重后合成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比例权重前低于60分不予入围。

  4、笔试成绩和拟入围名单公布:

    考生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政府网站和凤阳县人社局公布,于笔试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和地址公布拟入围人员名单。

    (三)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确定

    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工作组织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考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考核主要是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违反本次考试纪律的;

    (4)其它不宜招聘的。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依据考核合格人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相关地点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列入事业单位编制;

    2、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空缺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本公告由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735941(凤阳县人社局)

201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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