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4 11: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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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萍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201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日8:00至8月25日18:00;缴费时间:8月18日8:00至8月26日18:00;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31日8:00至9月2日18:00(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萍乡人才网(www.pxrencai.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依次替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或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笔试和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报考人员与拟招考名额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按《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处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比例,并在笔试之前予以公布。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无专业测试的,根据笔试成绩),折算总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时如因考生临时缺考、违纪、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出现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相等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一)笔试
    1、时间:2011年9月3日(星期六)9:00。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内容: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常识和职业道德等,占笔试分值的30%;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1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占笔试分值的70%。
    (二)专业测试
    1、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内容: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1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四)计分办法
    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不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总分数构成:笔试占60%、面试占40%;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总分数构成:笔试占40%、面试占30%、专业测试占30%。
    五、考核、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采取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专业测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二)考核前统一组织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录用管理
    (一)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按照《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经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予以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它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应届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2、属本市辖区内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3、本人履历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4、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材料。
    (二)萍乡人才网(www.pxrencai.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萍乡人才网发布的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等相关招聘信息。
    (三)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考试费用,笔试费用为每人70元(网上交纳),面试费用为每人30元(现场交纳)。专业测试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收取。
    (四)咨询电话:6840830,监察电话:6234790
    (五)本公告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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