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2011年公开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4 14: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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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玉泉区2011年公开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区委、区政府决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

根据《玉泉区2011年公开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区委、区政府决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聘用计划

计划公开聘用建设工程水电质量监督员各1名,质量监督员2名,安全监督员1名,共计5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热爱建设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与监督执法水平,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1.报考建设工程水电质量监督员要求具有暖通工程、电气自动化、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设备与环境工程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报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员要求具有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报考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员要求具有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报考以上岗位的人员必须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满五年。

4.呼和浩特地区户籍。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671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由于以上工作岗位条件艰苦离市区较远,适宜男性。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建设工程水电质量监督员,质量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岗位只能选报其一,不可重复报考。

(二)报考者持:①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工作简历;⑸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两张。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O11年8月8——2O11年8月12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才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玉泉区党政机关办公大楼6615房间)

(3)收费:报考费每人120元。

(四)资格审查由玉泉区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并核准。

四、笔试

(一)、笔试由区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10分(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加5分),然后加权计算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分)×50%(申论成绩+5分)×50%

(三)、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50%,《申论》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

笔试结束7日后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我区招考聘用人数的13比例,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一)面试由区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须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六、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我区招考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5名。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工作由区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的要求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考核工作由玉泉区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或被考核对象弃权的,依次递补。

(三)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玉泉区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玉泉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凭区人事部门下发的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招考聘用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06]14)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招考聘用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内政字[2006]376)执行。住房、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休假及其他福利和社会保障,按照玉泉区的现行规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71-5686941(玉泉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十、其他

   (一)此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查询、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玉泉区政府网(www.yqqzf.cn)、呼和浩特人才网(网址:www.hhhtrc.com),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玉泉区人事局咨询电话:0471----5687026   5687019

本简章由区招考聘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2011年公开招考聘用

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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