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的招聘简章

  • 时间:2014-08-14 14: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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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是正科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我单位拟公开招聘1名管理人员,以确保我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昆政办[...

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是正科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我单位拟公开招聘1名管理人员,以确保我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昆政办[2008]80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和对象
    1、招聘岗位:管理人员1名。
    岗位名称:办公室文秘。
    2、招聘范围和对象: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2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学习专业为公关礼仪。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一定文字及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地草拟有关公文、简报、调研材料等文字性材料
    5、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办公系统软件处理日常工作
    6、具有公关礼仪素质和能力,能承担对外联系接待的事务
    7、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8、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5日
    上午:9:30—11:0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工人文化宫主楼10楼昆企协会议室。
    联系电话:0871-3140229 联系人:邓建昆
    3、需要提供的材料:
    (1)《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诚信承诺书一份。
    (3)应聘人员需出具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本人简历、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四、考试、考核和体检
    本单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相应考试和考核。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占总成绩的50%),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关礼仪、应用写作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进入面试。面试的内容和方式:通过问答及计算机实际操作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所具备的岗位工作能力、处理公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联络沟通能力、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按百分比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合格分数线上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入考核。
    3、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根据考核的结果,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 
    4、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如果在考核及体检中有不合格人员,本单位有权取消拟聘用人员并告知理由。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本单位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3192326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委:3611476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3135910 

                                                                       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 
                                                                                  201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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