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2011年招聘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方案

  • 时间:2014-08-14 14:45:40
  • 来源:
  • 点击:

【导读】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1]33号)和省农业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印发的...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1]33号)和省农业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印发的《2011年招聘5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11〕16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招聘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招聘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是今年省政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是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迫切需要。农业、机构编制、人事和财政等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招聘任务。

二、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政策措施

(一)招聘任务:2011年县级农业机构拟完成招聘2名农业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组织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农业推广机构根据空编情况,制定并公布招聘方案,做好组织报名、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等相关工作。招聘方案报县人事局、县编办、南平市农业局、南平市公务员局、南平市委编办备案。

(三)招聘岗位县农业局经营管理站、县畜牧水产局畜牧站拟各招聘1名农业院校毕业生(拟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我省省内农业普通高校和省外农业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特别是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专业毕业生。

(五)考试与聘用:具体招聘工作按照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进行,针对本次招聘基层农技岗位的特殊性,补充规定如下:

1.当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准予开考。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并经招聘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合格的,在计划内择优聘用

2.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精神,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笔试总分加5分;

3.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名招聘的,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考核择优聘用。

(六)进度安排.

1.8月10日前,县农业局、县畜牧局根据农技推广机构招聘需求摸底情况,会同人事、机构编制等部门制定招聘方案,报县委、县政府核准后,在顺昌县人事局、顺昌县农业局网站上公布招聘信息。

3.8月底前完成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4.9月底前组织招聘笔试、并将笔试结果在顺昌县人事局网站、农业局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

    5、10月底前完成招聘面试、录用工作,并将招聘结果报南平市农业局、南平市公务员管理局、南平市委编办。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完成

为保证我县2011年招聘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按照省、市进度要求顺利完成,县人事局、编办、财政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部署招聘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招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李日真(县人事局局长)

副组长:陈天财(县农业局局长)

高林财(县畜牧水产局长)

成  员:廖金生(县人事局副局长)

陈  旭(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木松(县农业局副局长)

毛达著(县畜牧水产副局长)

邓家顺(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张  旭(县编办综合股股长)

陈有财(县农业局科教站站长)

唐秀玉(县畜牧水产局办公室主任)

附件:县农业局畜牧水产局事业单位申请拟招聘岗位

 

 

 

顺昌县人事局      顺昌县编办    顺昌县财政局

 

 

 

 

 

 

 

 

 

 

顺昌县农业局   顺昌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