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莒南县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4 15: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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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强县直部门单位科员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县直部门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县委组织部、县编委...

为加强县直部门单位科员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县直部门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莒南县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的通知》(莒南组发[2011]23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考选部分工作人员到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品德端正。
  2、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在现职岗位上工作成绩突出。
  3、报考行政岗位的,应为我县在职在编人员,并具有国家公务员资格;报考事业岗位的,应为我县在职在编的国家正式干部;
  4、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不含试用期公务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科员级干部;
  5、报考党委工作部门的,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

  二、考选计划

  考选计划见《2011年莒南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方法步骤

  1、组织推荐、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负责组织。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版)(见附件2)、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同时填写《承诺书》(一式两份)(见附件3)。
  报名时间:8月9日--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报名地点:原县人事局一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报名资格和有关报名材料的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全过程,考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选资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3、笔试。笔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25%。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50分钟。笔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8月14日上午8:30—11:00
  地  点:县技工学校(县城南环路166号)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面试考官从外地聘请组成,工作人员从组织、纪检、人社部门抽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抽签逐人进行的方式,每人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2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实地调研。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地调研人员。调研成绩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40%。实地调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根据笔试、面试和实地调研成绩,按拟录用人员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成绩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10%。

  7、体检。按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上笔试、面试、实地调研、考察环节的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的,以笔试成绩分数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9、试用。公示期满,对不影响录用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到拟录用单位工作,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

  10、试用期满考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试用期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11、录用。对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不合格的,由原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四、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考选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考选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考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参加考选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7212548;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7399809-815

  
附:1、《2011年莒南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计划表》
    2、
《莒南县公开考选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报名承诺书(式样)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莒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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