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4 15: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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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

根据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并报市人社局同意,2011年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1年霍邱县53家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8名。其中,从陈埠职业高中安排1个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全省统一组织考试、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见《霍邱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5年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霍邱县政府网、教育网及六安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统一为2011年7月16日-- 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下午6点。
    报名地点: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湖路100号)。
   3、报名所需材料:
    ⑴属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等材料。
    ⑵属历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⑶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以上人员均需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并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课,试讲费每人80元)。同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
    4、资格初审: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用的,由县人社局发放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或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中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将取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7月21日到县人社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岗位,逾期视为放弃。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统一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考《专业知识》一门,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或职称、职业资格考试统一用书等。主要内容是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目的是测试应试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综合应用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理论、业务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
    2011年   月    日上午   9∶00─11∶00;《专业知识》
    下午  3∶00─ 4∶30;《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8月2日。
    (5)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凭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在报考时申报加分(有关证明、加分申请材料等请于报名时一并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经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6)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若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笔试两门笔试成绩均未达到6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轮规定程序。
  2、试讲
    (1)教师招聘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其主要内容根据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确定,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
试讲人员名单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试讲。试讲满分为100分。
    (2)试讲时间、地点:详见《试讲通知书》。
    (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试讲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试讲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试讲的最低分数线;如该单位参加试讲的考生仅有1人,则应提前设定试讲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试讲成绩未达到以上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4)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或试讲成绩合成确定。其中:①采取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笔试考试方式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按4:6比例合成;②采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试讲考试方式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试讲成绩按3:4:3比例合成。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在录取时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同分,其中,采取专业笔试方式的,以笔试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采取试讲方式的,以试讲“教学效果”要素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及时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等相关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
   2、体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应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招聘主要环节的结果,均在霍邱县政府网、六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县人社局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拟聘人员名单、《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对在2011年8月31日前未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以及录用文件下发后一个月内不到岗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批后,招聘单位须在15日内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成立2011年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县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 0564-6022896
七、其他
  1、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2、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564-6081520   6031506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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