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剧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4 15: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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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京剧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京剧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京剧团为浙江省文化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69年,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是省级重点京剧院团,其主要职责是创作演出优秀京剧剧目,为广大观众服务。同时负责京剧艺术的创作、演出及交流等。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京剧花旦演员和京剧青衣演员各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条件:具有专业艺术院校戏曲表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文化厅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栏目);

  其中,浙江省文化厅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11年8月1日至2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到浙江京剧团三楼团部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电话、信函、网上报名、他人替代均不受理。)(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见本公告联系方式部分),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个人详细简历、学历证书、其它相关有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的正件、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两寸彩照各一张。

  2、资格审查。本团对现场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当场资格审查,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报名时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测评式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演员的基本功、实际舞台表现能力、唱念作功和职业素养。

  职业背景测评:应聘者提交跟本专业有关的材料,包括获奖资料和之前参加过社会实践的材料等。占总分数的20%。

  表演能力测评:应聘者完成现场规定剧目片段和自选剧目片段的表演。占总分数的50%。

  职业认知测评:应聘者简述职业道德和对本专业的认识和想法。占总分数的30%。

  考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参加考试结果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按1:1比例确定。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本团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招聘条件要求进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文化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杭州莫干山路181号(邮编:310005)

  联系电话:0571-88834408(联系人:宋老师)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京剧团

  201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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