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4 1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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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领跑沿边开放,加速升级跨越发展,市政府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和人数(一)市机...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领跑沿边开放,加速升级跨越发展,市政府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市机场建设管理办
1、建筑工程专业人员3名;
2、财务人员2名;
3、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2名;
4、自动化专业人员1名。
(二)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岗位
1、测绘专业人员2名;
2、土地及城乡规划专业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的,年龄放宽5岁;配偶在绥芬河市工作的,报考者本人工作经验和阅历丰富,年龄放宽5岁。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要求
1、市机场建设管理办
(1)建筑工程专业人员:具 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土木工程、交通工程、机械工程、道桥工程和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男性。熟悉掌握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项目策划及工程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
(2)财务人员: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能够熟悉会计法等财务会计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并准确运用财务专业操作技能;通晓财务办公软件;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调研、分析和综合能力;能熟练起草各类文件;有一定的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
(4)自动化专业人员:具 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电子技术、控制理论、自动检测与仪表、信息处理、系统工程、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和网络技术等专业知识。能够掌握和运用与电气工程相关的系统运行、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经济管理及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应用等技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办事 能力。
2、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岗位
(1)测绘专业人员: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测绘测量或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掌握土地测量或地理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操作技能;了解地理信息系统及测绘工程的前沿理论;有较强的实际操作和文字综合能力。
(2)土地及城乡规划专业人员:具 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土地规划、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掌握土地规划与城乡规划的基本知识;掌握计算机制图等方面的基本技能与方法;熟悉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有从事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城乡与区域规划的基本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四、报考比例
报考比例指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报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特殊情况的,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2011年7月2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由市公招办将招聘岗位及要求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在绥芬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详细信息及相关背景资料。报考者需在绥芬河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绥芬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所需证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报到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户口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4、资格审查:报考者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公招办报名,填写《绥芬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市公招办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考试对象,发放准考证书。
5、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绥芬河市长江路1号,市政府三楼人事局321室。
6、考务费:报考者需交考务费200元。
7、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3-3938771
传真电话:0453-3988772
E— mail:hljsfhrsj@163.com或rsjftr@163.com
绥芬河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suifenhe.gov.cn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折合。
1、笔试(7月23日):笔试主要以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为主。笔试后,按录取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7月30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发展潜力和形象气质、心理素质及与岗位匹配能力等。
3、成绩合计:笔试和面试相加合计总成绩,笔试和面试的权重为4:6。绥芬河籍考生,在考试总成绩中加2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4、确定考核人选:依据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入闱考核人选的总成绩不能低于60分,考试成绩只决定能否取得入闱考核人选资格。
(三)考核、体检
考 核工作由人事、纪检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按照德、能、勤、绩、廉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提出使用意见。考核、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均不合格的,则取消该职位。
(四)决定聘用
根据对拟聘用人选的考察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确定正式聘用关系,纳入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其录用单位相应待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如某一岗位经研究确定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作空缺处理。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有下列情形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常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泄露试题信息和内容的;
5、相关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正进行的;
6、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绥芬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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