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4 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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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推进旅游度假区的发展,经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由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工作人员5名。...

 为推进旅游度假区的发展,经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由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工作人员5名。

  一、公司性质及聘用人员性质
  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是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所属的国有企业,合署办公,本次招聘人员属该公司企业职工。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组织、协调能力。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市政园林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管理、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体健康。
  4、户籍不限。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25日至2011年7月29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45)。报名地点在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党政办(千岛湖镇梦姑路99号);联系人:鲁先生,电话:65025005,15057152899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登记。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职称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2倍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四、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考场和座位,按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后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和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
  五、体检
  体检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以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对入围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则逐个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比照国有企业同类人员标准,聘期内按企业标准交纳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
  九、报考的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进入面试、考察、拟聘用人员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3、本公告由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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