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东至县商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14 16: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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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东至县商务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东至县商务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单位

 

单位

性质

 

招聘

计划

 

学历及年龄条件

 

专业

 

 

其它

 

 

县商务综合

执法大队

 

 

 

全额预算

事业单位

 

 

 

 

 

2

 

 

 

 

30周岁以下(198141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法律、文秘(国内、国际)经济与贸易等相关专业

 

 

2011年应届毕业生

符合前述条件人员

 

三、应聘人员资格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5)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县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县商务局履行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县编办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信息发布

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县广播电视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东至商务之窗等网站和媒体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1730 日至201184 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东至县商务局办公室 (地址:尧北路 39号) 

联系电话: 0566-7011941(东至县商务局)

联系人: 章立功

2、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东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⑵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⑶《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验印)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商务局、县编办共同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须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的,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对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由县商务局通知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县商务局办公室,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卷面满分各为100分。

1. 笔试

⑴笔试科目一科,主要内容:法律、文秘及(国内、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

⑵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⑶根据笔试得分高低,按本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⑷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毕业生报考,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审核后,笔试成绩增加2分。

2.面试

⑴面试内容:结构化试题,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⑵面试时间、地点:由县商务局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

(四) 体检

按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合成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不按时参加体验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参加面试人员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由县商务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编办、县商务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六) 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县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东至商务之窗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举报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于2011年毕业生在8月底前持毕业证原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造成的缺额,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纪律监督等有关事宜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严肃,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7011941

监督电话:05667026603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商务局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0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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