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时间:2014-08-14 16: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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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文博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文博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北京市文物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北京市城镇居民户籍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籍; 
   (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热爱文博工作,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五)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201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2011年8月8日--8月20日 
   四、报考工作程序 
   (一)电子邮件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考者下载《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报名时间内将登记表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
wwjzxc@163.com。 
   (二)资格初审 
   我单位按照报考职位的具体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三)笔试  
   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北京市文物局网站查询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注意事项、下载准考证以及查询笔试合格成绩及排名。 
   (四)面试   
   电话通知每个岗位笔试前5名以内人员参加面试。不足5人的,以考试成绩截止到合格成绩为止。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合格成绩者,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计算总成绩,综合评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拟聘用人员体检事项。 
   (六)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 系 人:刘晓曦 曹秋月 
   联系电话:010-64040682 
   附 件 一:《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201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 件 二:《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北京市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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