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4 16: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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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淮人社秘〔2011〕1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1年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52名。其中,专门用于招聘面向凤台县基层服务人员(经我县统一组织考试的凤台县大学生“村官”)16名。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用于“凤台县大学生‘村官’”的,须是截止2011年6月30日服务期满3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是指毕业后至2011年7月31日期间累计工作时间。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2011年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5日8:30—8月19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
  县劳动保障大厦二楼大厅(县祥泰商场二部东)。
  (四)报名程序
  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缴费。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凤台县大学生“村官”须提供与县组织人事部门签订的《聘用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合同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3、报考人员需填写《2011年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扶贫办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证明,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材料(如户口簿等)。
  (七)其他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少数紧缺专业的岗位或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开考。因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8月22日到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相关职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期间,县人社局将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抽调精干且熟悉业务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认真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务必客观、公正、及时、细致,力求准确无误,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8月25日至8月 26日工作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交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统一笔试
  统一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命题、制卷、阅卷、计分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一)笔试科目
  笔试分两个科目:1、《公共知识》;2、《专业知识》。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见《2011年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1年8月28日(星期日) 
  8︰00—9︰30《公共知识》
  10︰00—11︰3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四)政策性加分
  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2分。
  审核时,大学生“村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上述人员于2011年8月31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确认,并通过凤台政府网、凤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五)成绩查询
  《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分别以100分计算,两科分数累加为笔试总成绩。考生请于2011年9月9日登陆凤台政府网、凤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2011年9月12日到报名地点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对照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资格复审
  体检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政策规定,对照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负责对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的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七、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安排,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配合实施。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实施考核时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签约聘用
  对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凤台政府网、凤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其中,报考县教育系统岗位的新进人员,按报考岗位依照其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挑选招聘单位,并填写志愿。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54—8681135、8689706。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凤台政府网(
http://www.ft.gov.cn/)、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enshiju.ft.gov.cn)查询。咨询电话:0554-8689708、8689711。
  

  附件:1.《2011年凤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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