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招聘公告

  • 时间:2014-08-14 16: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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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核算,需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财务管理人员两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原则和办法采取公平、公开、公...

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核算,需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财务管理人员两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办法

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竞争择优的办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市房产局机关会计1名:负责单位各类预算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2、市房屋拆迁认证办公室会计1名:负责单位各类资金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市房产局机关会计:滁州市城镇居民(含县市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年龄45岁以下(1966727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5年以上主办会计岗位经验,能够熟练进行预算类、工程类会计核算。

2、市房屋拆迁认证办公室会计:滁州市城镇居民(含县市区),年龄45岁以下(1966727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2年以上主办会计岗位经验,能够熟练进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工程类会计核算。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1725上午800727下午600

3、报名地点:滁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地址:滁州市凤凰西路21号;联系电话:3013450)。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滁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取消本次招考。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组织有关专家现场对应聘人员预算、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进行考察、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一次。考察主要是进行资格审查,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审查;

3)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对拟聘人员在市房产局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对聘用者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确定聘用后,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若继续留用,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续聘,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聘用期内,市房产局主办会计月薪3000元、市房屋拆迁认证办公室主办会计月薪1500元,享受与聘用单位人员同等福利待遇,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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