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望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4 16:49:47
  • 来源:
  • 点击:

【导读】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精神,2011年抚顺市望花区决定为区教...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精神,2011年抚顺市望花区决定为区教育局、卫生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详见《2011年望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资历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二)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卫生工作;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5.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具体条件见附表;
  6.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
    三、望花教育局和卫生局负责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和考核、体检等组织实施工作,区人社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四、招聘岗位类别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为以下两类:
  (一)A类岗位:教育系统,岗位类别代码A;
  (二)B类岗位:卫生系统,岗位类别代码B;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1年 7月 28日-2011年7 月 30日。上午8:30-下午4:00
    报名地点:望花区教育局(抚顺市二院东侧)
    报名费用:每人50元。
  2.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①报名表(附件2,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或打印);二寸彩色相片五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⑤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时应确认个人学历(含本科录取批次)和资历等条件完全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卫生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包括:报名资格条件、奖惩情况、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程序。
  六、招聘形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当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fsrs.gov.cn)上公布。
  (一)笔试
  1.笔试实行A、B类考试。
  A类、B类岗位笔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fsrs.gov.cn ) 上公布。
   3.笔试成绩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fsrs.gov.cn)查询。
  (二)面试
  区教育局、卫生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A、 B类岗位均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fsrs.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聘用。面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总成绩计算
  A类、B类岗位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5:5。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查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还相同则进行加试。
  七、体检、考核、公示
  (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后,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卫生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辽人发[2007]1号文件中第十九条规定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将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fsrs.gov.cn)上公示。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要属实名),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管理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回避”制度,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0413----6888025
  政策咨询电话:0413----6888052
   本招聘公告由望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表:  1. 2011年望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2. 2011年望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望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