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安置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4 17: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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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工作,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安置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

为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工作,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安置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2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011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1718

 

722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市鼓楼路377号四楼,步行街西首);联系人:姚善明,联系电话:8521380885214176

 

3、报名要求: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相关职称、资格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交近期2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安置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方式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实行百分制。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实施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出现同分时,符合优先录用条件者优先。

五、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遇到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根据安置房建设工期要求,视工程需要分别聘用。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聘期2年。聘用期满,表现突出者经市住建局考核组综合考核认定后可续聘。

2、工资待遇

工资实行底薪和考核浮动相结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底薪为4万元/年,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省级以上监理师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者,底薪为4.5万元/年,以上工资实行月结制。另外,根据安置区建设规模、工作量大小、工作实绩不同,年终发放考核浮动工资。

以上工资已包含各项保险,如需代缴,则在工资中予以扣除。

七、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八、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521417685213809,也可登陆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dtghjs.gov.cn)。

本简章由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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