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启事

  • 时间:2014-08-14 17: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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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是由静安区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机构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业务主管单位是静安区民政局。本协会...

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是由静安区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机构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业务主管单位是静安区民政局。本协会在全区范围内,通过依法开展协会活动,加强会员自律管理,为会员提供信息,提供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各类组织的关系,努力培育和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高素质社会工作者队伍。

为适应静安区社会工作发展需要,发挥社工队伍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专职工作人员。

一、岗位名称与人数

1、岗位名称:社会工作专职人员。

2、招聘人数:4人。

二、岗位说明与应聘条件

1、岗位说明。

按照章程开展调查研究、教育培训、交流合作、业务咨询,承办政府委托事项。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为会员提供专业服务,提升会员的工作理念和实务能力;开展社会工作的调研及实践,为社会政策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依据;向会员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表彰优秀社工,扩大社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强交流合作,为社会工作者提供沟通平台。

2、应聘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国家;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全国或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尚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亦可报名。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身体健康,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三、报名与录用

1、递交简历:报名者请于7月24日前,将简历发送至jinganjizheng@163.com,或邮寄至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地址:海防路421号1号楼207室,邮编:200040)。

2、资格审查与面试: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面试,以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某种专长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面试成绩前4名者进入体检,体检统一至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四、相关待遇

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实行“底薪+项目提成”的收入分配制度。此外,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邹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62981081、62981062、62532024

                                                                                                                                                                   上海市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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