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明县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时间:2014-08-15 09:04:23
  • 来源:
  • 点击:

【导读】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东明县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数量40名。其中:...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东明县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数量40名。其中:警察院校毕业生32名,其他院校毕业生8名。女性招聘比例不低于15%。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 招聘对象:一是国家统招、全日制警察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二是其他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要求等情况,见《2011年东明县公安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6月2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8日——7月10日。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未就业的需提交毕业证书、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交毕业 证书、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交考试考务费120元,享受城镇或农村低保的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和低保证或持有效的省人社厅、教育厅颁发的特困生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免交考试考务费。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 年内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 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或《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加分。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6、报名结束后,报考其他院校岗位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7、2011年7月12日在公安局政治工作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以2011年公安类公 务 员笔试成绩为准(同时提供查询网址)。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和未参加2011年山东省公安类公 务 员考试的警察院校毕业生的笔试内容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警察院校毕业生根据参加2011年公安类公 务 员笔试成绩高低,按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他院校岗位,笔试结束并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须全部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
 3、总成绩计算办法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尾数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核政审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结果,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范围人选,并依次进行体检考核。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分人员、学历层次高、笔试成绩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政审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鲁人社发[2011]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政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政审结果,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派遣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七、领导、监督
为 加强招聘工作领导,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全过程政务公开,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招聘 过程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按照领导干部问责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在应聘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九、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2011年东明县公安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咨询电话:7212585(组织部)3334868(公安局)
7250008(人社局)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2011年东明县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职位类别
职位名称
招聘
计划
招聘对象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面向警察院校毕业生职位
公安专业
职 位
32
全日制警察院校毕业生
公安类专业
大学专科及以 上
面向社会招考职位
法医职位
2
不限
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
大学专科及以 上
财会职位
1
不限
金融、会计、财务、审计学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 上
计算机管理职位
2
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大学专科及以 上
公安专业
普通管理
职 位
3
不限
汉语言文学、文秘、哲学、法律专业
大学专科及以 上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