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简章

  • 时间:2014-08-15 09: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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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含东营籍、东营生源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要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五)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1年6月30日至199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报考的可放宽至32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河口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与计划》。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计129名。招聘的岗位和人数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7月5日8:00-7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7月6日8:00-7月8日16:00。

报名网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klbj.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所取得的学历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相一致。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

2、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主管机关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咨询。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11年7月6日8:00—7月9日16:00登录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klbj.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河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7月14日—7月15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6日-7月7日到河口区人力资源市场楼四楼大厅(河口银座商场以东)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对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有加分项的报考人员通过网上缴费后,于7月10日到河口区人力资源市场楼四楼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各种证件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一份。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相关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到河口区人力资源市场楼四楼大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河口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教师类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护理岗位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各种证件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报考区直镇街综合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国情等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专业知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化学、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学、学前教育、朝鲜语、汽车维修和机械制造等学科知识;医疗类专业知识包括:临床医学、中医学、影像诊断、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麻醉、护理等学科知识。

笔试时间: 7月16日上午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   《综合写作》或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综合写作》或专业知识占50%、《公共基础知识》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黄河口网站和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教师类岗位面试为讲课,其中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和学前教育岗位增加技能测试;其它岗位(含教育类职业教育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综合素质答辩的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综合类岗位按《综合写作》成绩确定,其他岗位按专业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7天内在中国黄河口网站和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入闱人员的基本情况(年龄、学历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根据《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有关规定,拟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增加相应的体检检查项目。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根据空缺人数按成绩从高分依次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国黄河口网:http://www.sdhekou.gov.cn/

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klbj.gov.cn/

人社局咨询电话:0546—3661080,3883281;

教育局咨询电话:0546-3652836;

卫生局咨询电话:0546-3653350;

监督电话:0546—366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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