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招录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5 10: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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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是市环境保护局下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录8名事业编专业技术...

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是市环境保护局下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录8名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考对象
  本次招考面向全社会,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应届毕业生指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报到前必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与学位;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四)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1日至1993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
  (七)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招录人数及具体条件
  (一)分析化学岗(招录2人),具体条件为:
  1、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学位;
  2、分析化学(硕:070302)、有机化学(硕:070303)、应用化学(硕:081704)及相关专业(专业括弧内为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下同);
  3、掌握实验室相关分析方法,了解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有实验室实践操作经历及大型仪器分析测试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环境科学岗(招录2人),具体条件为:
  1、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学位;
  2、环境科学(硕:083001)、环境工程(硕:083002)及相关专业;
  3、了解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者优先。
  (三)大气科学岗(招录1人),具体条件为:
  1、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
  2、大气科学(本:070901)、应用气象学(本:070902)、气象学(硕:070601)、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硕:070602)及相关专业;
  4、了解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者优先。
  (四)生态学岗(招录1人),具体条件为:
  1、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
  2、生态学(本:071412;硕:071012)、农业资源与环境(本:090403)及相关专业;
  3、了解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者优先。
  (五)机动车检测技术岗(招录1人),具体条件为:
  1、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
  2、车辆工程(本:080306;硕:080204)及相关专业;
  3、熟悉机动车检测与维修的理论基础知识,有机动车检测及管理经验者优先。
  (六)辐射技术岗(招录1人),具体条件为:
  1、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
  2、核工程与核技术(本:080502)、核技术(本:080508)、辐射防护及环境工程(本:080509)、核物理(本:070204)、核技术及应用(硕:082703)、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硕:082704)及相关专业;
  3、了解常用核辐射监测仪器使用;熟悉核辐射理论基本知识;熟悉辐射安全防护基本要求。
  四、报名方式
  为方便考生,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报名两种方式进行,考生可按实际情况择一报考。具体安排如下: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四楼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8号)。
  报考时,请携带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5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同时提供个人科研项目、奖励、工作经历相关的支撑材料。
  2、邮寄材料报名
  报名时间:考生须在2011年7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寄出报名材料,逾期视为无效。
  报名所需邮寄的材料: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5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同时提供个人科研项目、奖励、工作经历相关的支撑材料。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8号(邮编528000),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收)。
  报考咨询人及电话:姚镇, 0757-83876280。
  五、资格审查及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并通知具体考试安排。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招录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回复。
  注意:考生必须准确、全面地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免耽误《笔试准考证》的领取。
  六、考试及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或符合行业特点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初定于2011年8月举行,具体笔试安排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面试安排另行通告。
  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均以60分为合格线,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笔试合格者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面试对象必须按招录单位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科研项目、工作经历、奖励等支撑材料,进行现场资 格复审。对报名资料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面试对象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对象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佛山市2011年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 〔2010〕276号)、《关于印发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5〕15号)等文件,参照佛山市2011年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录用人员且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对初次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二)招录岗位要求为“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报考者在研究生阶段的专业必须符合该岗位的专业要求;招录岗位要求为“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如报考者为研究生以上学历,则可用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的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报批同意,可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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