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5 11: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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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系企业化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简章...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系企业化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2011年7月5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厦门市禾祥西路51号901-1室(惠盛花园9楼)--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林女士
联系电话:2214297、2204278
报名表可在厦门人事网、厦门人才网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1年7月25日,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应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纳入合同管理,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
(二)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三)工资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
(四)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五)年龄、户籍等相关资历计算截止日为2011年6月30日。如:最高年龄要求40岁是指1971年7月1日(含)后出生的人员。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
2011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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