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信息网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5 13: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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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信息网络中心(全供)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市委同意...

 根据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信息网络中心(全供)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信息网络中心公开招聘6名九级职员。
一、招聘对象
具有开封户籍的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开封籍生源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开封域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计算机相关专业的专科学历,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网络管理员、网络工程师、程序员、软件设计师其中任一项证书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任职的。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1日至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大门西侧。
(三)报名办法:
1、具有开封户籍和开封籍生源的2011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时应提交由本人填写的《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信息网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由报考者通过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
5、报名时需交同一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6张。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五)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3年内不准在开封市报名参加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六)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8月17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实际上机操作考试三项。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地点、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行政能力测验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60%。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2.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三)实际上机操作考试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结束后,进行上机操作考试。上机操作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上机操作能力,该科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上机成绩×2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工作由市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检察院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参加上机操作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考试、体检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网(网址:www.kfjcy.gov.cn)、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www.kfr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招聘咨询电话:0378-3656129  (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人事处)

附件: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信息网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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