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遵义市汇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5 13: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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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拓宽选人视野,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为拓宽选人视野,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职数
汇川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汇川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管理人员3名
汇川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牲畜屠宰稽查大队)管理人员4名
汇川区爱卫办管理人员1名
汇川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汇川区建设施工质量监督站专业技术人员2名
汇川区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站专业技术人员3名
汇川区水政执法大队专业技术人员3名
汇川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
汇川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专业技术人员3名
汇川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4名
汇川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1名
汇川区团泽镇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1名
汇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5名
汇川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汇川区娄山关中学、泗渡镇中学、北关中学、第十六中学、航天小学、新黔中学校医各1名
汇川区上海路学校、北关中学、第十中学财会人员各1名
二、招考范围
    本次招考不限户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汇川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后)。
三、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资格和具体职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知识;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部分特殊职位除外。
(二)报名资格
    详见《汇川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后)所列资格条件。
四、招考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
    这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基本程序为:1、发布公告;2、报名与资格初审;3、考试(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4、体检;5、考核(政审);6、公示;7、办理聘用手续。
1、发布公告:拟在《遵义晚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汇川区委、区政府办公区,就招考职位、招考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招考程序等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汇川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在职人员须开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其中,汇川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牲畜屠宰稽查大队)、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爱卫办不限专业管理人员10名视作同类职位,聘用时按考生名次的先后依次选择单位;板桥镇卫生院和团泽镇卫生院影像工作人员视作同类职位,聘用时按考生名次的先后依次选择单位;上海路学校、北关中学、第十中学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计及相关专业4名视作同类职位,聘用时按考生名次的先后依次选择单位;第十六中学、航天小学校医2名视作同类职位,聘用时按考生名次的先后依次选择单位;娄山关中学、泗渡镇中学、北关中学、新黔中学校医4名视作同类职位,聘用时按考生名次的先后依次选择单位)。考生填写《遵义市汇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证明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2张,一并上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办公室)。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正在立案审查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职人员近三年中有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能报考。
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发布简章的同一媒体向社会公布。
3、统一考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笔试的考务工作。
不限专业的管理人员笔试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为: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公文处理和写作等。
专业技术人员和限专业的管理人员笔试试卷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卷面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写作;专业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本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本专业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8月2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考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经复审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按招聘岗位和报考人员由高至低1:3的比例,以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记分时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为准,参考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0”分计算。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的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
管理岗位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专业技术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技能、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其中,乡镇卫生院影像工作人员、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测试采取实际操作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应试人员综合成绩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区委、区政府办公区公布(笔试成绩×60%+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成绩)。
5、体检
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以第二次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从总成绩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为考核对象。体检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区招聘办公室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在考生知晓体检结果3日内由本人提出复查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6、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6)以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条件的;
(7)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根据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
7、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8、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汇川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牲畜屠宰稽查大队)、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爱卫办不限专业管理人员10名视作同类职位,招聘时采取统一考试,取前10名聘用,聘用单位由考生按名次的先后依次选择;
    板桥镇卫生院和团泽镇卫生院影像工作人员视作同类职位,招聘时采取统一考试,取前2名聘用,聘用单位由考生按名次的先后依次选择;
    上海路学校、北关中学、第十中学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计及相关专业4名视作同类职位,招聘时采取统一考试,取前4名聘用,聘用单位由考生按名次的先后依次选择;
    第十六中学、航天小学校医2名视作同类职位,招聘时采取统一考试,取前2名聘用,聘用单位由考生按名次的先后依次选择;娄山关中学、泗渡镇中学、北关中学、新黔中学校医4名视作同类职位,招聘时采取统一考试,取前4名聘用,聘用单位由考生按名次的先后依次选择。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从2011年8月1日至5日止(早上9:00至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汇川区人才交流中心(汇川体育馆对面汇川区人力资源市场内)
(三)报考者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2张。
3、单位证明。
五、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由区纪委(监察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咨询电话:865155986831978684021
监督电话:8680930(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汇川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请点击左下角附件)


 

遵义市汇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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