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文化馆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5 14: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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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佛山市顺德区文化馆属区二类事业单位,由区文体旅游局主管。现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编办)批准,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

佛山市顺德区文化馆属区二类事业单位,由区文体旅游局主管。现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编办)批准,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顺德区本地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081后出生)。

5、音乐专业,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文艺理论专长和综合协调能力。

6、具有组织策划各种大型文化活动的能力和经验,擅长多种乐器演奏技能。

三、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16202011626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300—500时(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顺德区文化馆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东路5号)。

    3、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办理报名手续。

4、   咨询电话:0757-22232118

五、考试事项

    1、笔试。笔试根据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总体评价,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末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六、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核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七、录用

拟录用对象公示7天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八、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参照现有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文化馆签订相关合同。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的薪金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

3、属二类事业单位编制控员,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二类事业单位的人员分配为自定分配)。

 

 

 

佛山市顺德区文化馆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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