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7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 时间:2014-08-15 14: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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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专业的确定参照《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他人代报名;
    2.时间及地点: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2011年8月13 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3.所需资料:①《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②应聘01、02、03职位者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应聘04、05、06、07职位者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③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④要求放宽年龄的须提供香洲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出具的工作三年以上且现仍在岗并表现优秀的书面证明;⑤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⑥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1张贴在准考证);

    4.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特困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低于该比例,则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
http://zuzhibu.zhxz.cn)“通知公告栏”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网上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考核是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复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替补。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示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3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516710(香洲区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756-2523079(香洲区纪委、区监察局)。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1: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位表.xls

    附件2: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珠海市香洲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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