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广州示范区(天河智慧城)项目建设工作组2011年招聘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15 14: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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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智慧广州、低碳广州、幸福广州的重大决策,加快广州 示范区(天河智慧城)建设,保证该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智慧广州、低碳广州、幸福广州”的重大决策,加快广州 示范区(天河智慧城)建设,保证该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根据《天河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河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者,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7月1日。

  (三)任职条件

    任职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智慧广州示范区(天河智慧城)项目建设工作组2011年招聘雇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时)至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下午17:00时),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及考试费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6日(星期日17:00时)。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应聘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因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须知:

    1、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可视情况合理调整招聘人数;

    2、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3、填写《智慧广州示范区(天河智慧城)项目建设工作组2011年招聘雇员报名表》(此表由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二)笔试

    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17:00 时之后)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于2011年7月3日(星期日)参加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采取100分制,内容分为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20%)和应聘科目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80%)。

    (三)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及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11年7月6日在天河区人事网(http://renshi.thnet.gov.cn/index_3031.html)、天河人才网(http://www.tianherc.com/)公布。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8号上午9: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1号楼3楼北会场小讨论室。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智慧广州示范区(天河智慧城)项目建设工作组2011年招聘雇员报名表》、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

    (3)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学历鉴定地址:广东省高教厅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3楼 电话:37626990、37627335、37627953)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小一寸免冠近照2张。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1年7月11日在《天河区人事网》、《天河人才网》公布。面试时间拟定于2011年7月1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100分制,基本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五)体检和组织考核

    按照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等额的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 有关事项于2011年7月15日在天河区人事网、天河人才网公布。体检在天河区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2010年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 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核, 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者,用人单位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组织考核主要围绕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天河区人事网和天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待遇

  入职雇员将根据《天河区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享受月佣金7000元以上、年度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吕焰、张旷   联系电话:020-38849289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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