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画院、江苏省书法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5 14: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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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文化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国画院、江苏省书法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文化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国画院、江苏省书法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指非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6月13日至6月29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国画院内江苏省书法院办公室(南京市虎踞路175-1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书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④提供书协会员证、专业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创作及研究成果的画册、作品图片、专业论文、专著等材料(不退还)。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到江苏省国画院内江苏省书法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地点:江苏省国画院内

(二)考试科目为书法创作和书法史论

(三)考试方式为:①笔试(书法基本知识、基础理论);②技能测试(现场创作);③面试。

(四)报考书法创作岗位者,笔试成绩按30%,技能测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报考书法史论岗位者,笔试成绩按40%,技能测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总分,按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文化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国画院、江苏省书法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指非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6月13日至6月29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国画院内江苏省书法院办公室(南京市虎踞路175-1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书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④提供书协会员证、专业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创作及研究成果的画册、作品图片、专业论文、专著等材料(不退还)。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到江苏省国画院内江苏省书法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地点:江苏省国画院内

(二)考试科目为书法创作和书法史论

(三)考试方式为:①笔试(书法基本知识、基础理论);②技能测试(现场创作);③面试。

(四)报考书法创作岗位者,笔试成绩按30%,技能测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报考书法史论岗位者,笔试成绩按40%,技能测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总分,按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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