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农业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5 14: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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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的有关规定,惠州市农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惠州市农业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的有关规定,惠州市农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惠州市农业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用人单位简介

      惠州市农业信息中心为惠州市农业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农业信息化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农业信息的采集、汇总,为“三农”发展提供政策、技术、产品、市场等信息服务;为局机关电子政务提供网络维护和技术支持。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附件1。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11年8月31日);
  (二)具备具体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要求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8月16日-2011年8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且有意到惠州市农业信息中心工作的考生,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hz2808244@163.com进行预报名,再带齐有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惠州市农业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2-2808244。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可在惠州农业信息网站(http://www.hznyj.gov.cn/)下载。
  2.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彩照5张。
  3.报考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同时应在备注处明确是否同意服从调配。
  4.报名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工作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惠州市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惠州市纪委派驻农业局纪检组派人进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写作水平和文字组织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笔试划定入围分数线。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考试。
  3.面试人选根据各职位招考人数的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数未达3个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
  4.笔试成绩及拟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农业信息网站(http://www.hznyj.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专业、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事项。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及相关专业能力。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考试。
      4.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惠州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惠州市农业局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同时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考核人对考核鉴定的真实性负责。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州农业信息网站(http://www.hzny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惠州市农业局将聘用人员的请示、《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考核鉴定等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惠州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局纪检组0752-2891929,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52-289072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考核人选不配合考察人员进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
  
附件:
  1.公开招聘职位表
    2.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惠州市农业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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