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2011年公开选用紧缺急需专业优秀人才公告

  • 时间:2014-08-15 14: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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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川滇黔结合部人才高地,为宜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川滇黔结合部人才高地,为宜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紧缺急需专业优秀人才。

一、公开选用的范围、职位
本次公选主要面向2011年及以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执业资格人员等。尚未毕业的在校硕博士研究生以及2011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本职位要求学位的研究生不在选用范围之列。
本次公开选用职位224个。详细职位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表专业要求,职位表中需求专业是指就读最高学历时所学专业。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用科级职位的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创新意识较强,在本专业领域研究上有一定的成果;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
3、岗位表上无年龄要求的,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或获得过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4、身体心理健康。
5、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职位的岗位具体要求。
(二)公开选用到其他企事业或相关岗位的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创新意识较强,在本专业领域研究上有一定的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
3、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如岗位表上无年龄要求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心理健康。
5、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职位的岗位具体要求。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区县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区县组织部、人社局负责,自主选才单位职位的资格审查由选用单位负责。
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阅读公告及填报信息(6月13日—6月20日)。报考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认真阅读本次《公告》及岗位表,了解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2011年公开选用紧缺急需专业优秀人才报名信息录入表》的各项内容。其中专业与学历学位填写要以毕业(学位)证书所载内容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并按照网络提示上传20k-30k之间的JPG格式近期标准免冠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7天内登陆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 
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到2011年6月20日23:59(注:非工作日期间不资格审查,但可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2011年6月21日—6月25日)。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岗位表中约定了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2011年公开选用紧缺急需专业优秀人才报名信息录入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凡不按要求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一切后果自负),其他相关材料和证明证件用Email发送至rcldk@126.com。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责任自负。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考察时使用。
(三)面试
7月7日至8日,招聘单位将通过邮件向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发送面试邀请函,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邀请函为准。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准予面试。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职位需求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2,招录单位可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情况决定是否录用。 
面试结束一周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体检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身体健康状况、诚实守信以及与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规定的任免程序审定后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公选的紧缺急需专业优秀人才按录用或聘用时的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公选的紧缺急需专业优秀人才在宜宾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任职试用期为两年,试用期内被查出不符合公选条件、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或因个人品德、能力等因素不能胜任本工作岗位以及不适宜在本单位继续工作的,取消录用或解聘,其人事关系转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
2、对公选到党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的紧缺急需专业优秀人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按聘用制公务员管理,最低服务期满可按程序录用为公务员。优先协调解决公选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和落户等问题。
3、录聘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管权限报批。
4、参与此次公选的市属企业自主决定选才条件,自行组织选才工作,自行决定选录人员。 
五、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人社局、宜宾市人才办按职能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宜宾市人社局:(0831)8247700,陈老师。
宜宾市人才办:(0831)8224624,代老师。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1)8247222,李老师,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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