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公告

  • 时间:2014-08-15 14: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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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含师范类)。  一、招聘...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含师范类)。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1、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
  2、时间:8月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地点: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政府西侧三楼)
  4、报名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粘贴式照片6张;
  (4)《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按制式打印)一份,报名费100元。
  5、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于8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二楼206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考。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8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成绩公示:8月23日
  成绩核查: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在成绩公示期内下载、打印、提交《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核查申请表》,于8月23日—24日在市人社局三楼会议室进行成绩核查。
  成绩公布:8月25日
  五、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聘用公示
  1、资格复审: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个人档案、报到证等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审查时间:8月26日
  地点:黄骅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206室。
  2、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
  3、政审、体检:由现工作单位(或所在村、街道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证明,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政审、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时间:8月27日—28日。
  4聘用公示: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黄骅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公示时间:8月29日—9月4日
  六、待遇及相关规定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经组织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从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公开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相关部门办理就业、工资、保险、入编等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其它
  1、本公告在黄骅在线()、黄骅人事人才网(http://www.hhrcsc.com)同时发布。
  2、有关招聘考试工作的相关资料(《考场规则及考生守则》、《成绩核查规则》等)及信息、通知、表格等将随时在黄骅人事人才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登录查阅。
  3、各项成绩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公示栏公布、公示。
  4、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监督举报电话:5335311(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320583(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纠风室)
  5、未尽事宜由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335311。
 
 
  附件:
  黄骅市2011年研究生招聘工作安排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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