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时间:2014-08-15 14:42:21
  • 来源:
  • 点击:

【导读】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开发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开发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丽水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建筑房地产业管理所是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副科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职位和数量

单位名称

专业要求

招聘

人数

学历要求

备注

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

环境科学

1

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同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相关专业学历。

开发区建筑房地产业管理所

城市规划

1

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2011年应届生),其中环境科学专业需同时具有全日普通高校本科相关专业学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和本科的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成果,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彩色近照3张,于2011年8月9~10日到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治处(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2008室)报名,联系电话:0578-2990058、2600058。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开考比例为1: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附件: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一一年八月二日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