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5 14:45:01
  • 来源:
  • 点击:

【导读】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充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充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巫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巫山县艺术团23名;消防队文职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巫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详见《一览表》);
  4.学历、年龄及其他要求详见《一览表》;
  5.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三、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时间
  2011年8月7日至8月12日(8:30-12:00, 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报考巫山县艺术团,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广东东路333号5楼(东转盘“两心四馆”),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23-57683990。
  报考巫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文职人员,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净坛一路363号,联系电话:023-57695103,57690880。
  外地人员可通过电话报名。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电话报名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艺术团招聘岗位除外),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于2011年8月18日(8:30-12:00, 14:3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消防文职人员考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分值各100分,满分2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拟定于2011年8月1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50%+专业科目×50%。
  报考县艺术团的不参加笔试,其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在面试环节同步进行。
  (二)体能测试
  报考消防文职人员的需参加体能测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能测试人选;若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拟定于2011年8月26日进行。
  体能测试执行《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有2项及以上达到规定标准的为合格,体能测试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结果。在2011年8月26日前,若国家对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等有关规定作出调整的,则按新的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消防文职人员面试事宜
  消防文职人员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未达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2.县艺术团的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1)舞蹈专业测试内容:
  ①专业知识测试;
  ②舞蹈剧目片段(可穿服装)或组合表演,时间2分钟以内,以民间舞为主;
  ③个人技术技巧展示(着练功服和练功鞋);
  ④个人才艺展示(不限种类)。
  (2)声乐专业测试内容: 
  ①专业知识和基本功测试;
  ②视唱练耳(含乐理知识); 
  ③准备歌曲两首(伴奏带自备); 
  ④个人才艺展示(不限种类)。
  (3)音响专业测试内容:
  ①电工基本知识;
  ②音响设备操作。
  (4)相关事项
  专业知识和技能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文广新局共同组织实施,请专业人士担任评委。测试实行100分制计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消防文职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艺术团: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
  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他条件进行复审,因考察、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仍以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合格者,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巫山县艺术团所有招聘人员由县艺术团提供职工集体宿舍和就餐食堂。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
  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巫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