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5 14: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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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报经中共津市市委和津市市编委会研究同意,津市市委组织部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

根据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报经中共津市市委和津市市编委会研究同意,津市市委组织部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与职位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职位

    

招聘 计划

招聘职位条件

其他要求

年龄

学历及专业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男女不限;3.户口在常德市范围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津市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2

198511以后出生

全日制本科以上

专业不限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8185(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研究室。

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职人员应由本人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笔试开考比例为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时,须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开考。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笔试

笔试考试满分100,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印发资料和组织培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满分100,占总成绩50%。面试的具体办法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实施。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汇总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具体要求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相应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再进行考核。

七、公示

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结果进行公示。

八、审批

拟聘用对象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拟招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到市人事局和市编委办理计划编制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违纪处理

对提供虚假材料、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监督

市纪委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各个程序按规定进行全程监督。

注意事项:考生在笔试、面试、体检每个程序中没有按规定时间赶到规定地点,误试、误检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4218899(市委组织部)

联 系 人:杨    15107362968

          王跃云  13875050486

                   

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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