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5 14: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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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农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农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农办部分直属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农村经济综合信息网络中心是一家农业农村信息服务单位。分类类别为纯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承担宁波农经网的总体运行和农业信息网络的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市级涉农部门的网络和信息管理,收集、整理、分析各类农业农村信息,开展农业信息化项目试点推广;提供网上农技服务,为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产、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指导。

宁波市农民素质教育基地是一家农村人才培训和农民素质教育单位。分类类别为准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担负全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农村乡土人才培训和农业农村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

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农村经济综合信息网络中心

综合管理

2

1、负责宁波农经网等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采编维护。

2、负责办公室文秘和行政管理事务。

3、参与农业农村信息化项目建设。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经济、新闻、法律、信息管理、农业类专业。

1、宁波大市生源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宁波大市户籍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具有一年以上农业媒体工作经验者专业不限。

宁波市农民素质教育基地

培训管理

1

1、负责文秘、档案等办公室管理事务工作。

2、负责农村实用人才及农经干部培训管理工作。

3、负责对内对外组织协调工作以及有关会议会务的组织实施。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管理、农业类专业。

1、具有宁波大市户籍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具有三年以上培训管理工作经验。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5日上午9:00至8月8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1)宁波农村经济综合信息网络中心,宁波市解放北路138号新金穗大楼五楼,电话:0574-87186296,联系人:陈老师。

(2)宁波市农民素质教育基地,宁波市解放北路138号新金穗大楼五楼,电话:0574-87273655,联系人:施老师。

3、报名办法: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岗位不可同时兼报,报名后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同时获取报名序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者于2011年8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至8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相关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进行初审。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8月12日在宁波人才网和宁波农经网(www.nbagri.gov.cn)上公布,考生于8月12日上午9:00至8月15日上午10:00登陆宁波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者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逾期不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于2011年8月18日上午9:00至8月20日上午9:00登陆宁波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9月初在宁波人才网和宁波农经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在宁波人才网和宁波农经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农经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6883(宁波市农办政治处)

附件:宁波市农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农办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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