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5 15: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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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办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办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玉林市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玉政办发〔2008〕18号)的规定,定于2011年7月16日进行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市直事业单 位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313人(详见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为确保这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能 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范围:主要面向玉林市或广西、全国招聘(部分边远乡镇的小学教师岗位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聘)。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详见招聘计划表及各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公告。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高考时生源地为限;
    (六)面向代课人员招聘中小学教师的报考条件详见各县(市、区)的招聘公告。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从代课人员中招聘教师的职位除外)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凡符合本简章或有关县(市、区)招聘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报名,填写《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吋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并自行打印《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11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15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定向委培生和在职人员须取得原委培单位和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
    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名单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报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 处理。
    从代课人员中招聘教师的报考方式按各县(市、区)的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办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 201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1年6月15日—22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的授权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和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6月15日—6月24日
    (三)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网上下载打印《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持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2009年8月参加“三支一扶”的人员,如没有证书的可到市 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办理证明),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所在村镇出具证明或聘用协议书并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核签章的证明],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将加分材料送 到市直各招聘单位(详细地址见招聘计划表)审核确认;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将加分材料送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加分材料送审时间:2011年 6月 20日—25日
    (四)缴交报名考试费方式与时间:
    实行现场缴交报名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在玉林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的《2011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 表》到指定地点缴交报名考试费。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统一到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原市人事局培训大楼一楼)缴交报名考试 费;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到县(市、区)招聘公告指定地点缴交报名考试费。
    根据玉林市物价局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10元。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报考者,应于6月27日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本简章指定的地点办理免交费手续。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请到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免交费手续,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请到县(市、区)人社局办理免交费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不再受理。
    缴交报名考试费时间:2011年6月16日—27日(公休日除外)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已缴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8日—16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共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 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中国—东盟基本知识等;《职业能 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职业工作所应具有的一般能力,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每科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
    笔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本次笔试考试组织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考试参考书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管理机构无关。
    2. 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告知报考人员。
    3.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不含报考教师的代课人员)于2011年8月中旬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等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查询。
报考教师的代课人员的考试成绩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公布。
    (二)面试
    1.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面试人选,按用人单位计划招聘岗位的人数,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和各县(市、区)公告的规定,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全部报名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报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 报考者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市直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其他面试方式的市直招聘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照顾加分
    1.1999年至2007年,经本市的县级组织人事部门按桂人发[1999]83号文件的规定,选聘到村级组织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服务满两年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含2009年8月到本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3.面向代课人员定向招聘小学教师的照顾加分办法由各县(市、区)根据桂政办发[2007]101号文件设定(详见各县市区的招聘公告)。
    (四)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总成绩或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学历(学位)相同的,职称高者优先;学历、职称相同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日期为准)前者优先;以上均相同的,依次按毕业院校所属的一本、二本、三本、非普通高等教育类别进行取舍。
    从代课人员中定向招聘教师的同分处理办法由各县(市、区)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 的,报经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市直事业单位的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到 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
五、公示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公示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聘用待遇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人社局批准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凭人社局的聘用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七、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70309(市人社局)。
八、本招聘简章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775—2684008       市考试办0775—2680828
    玉州 区0775—2825412       福 绵 区0775—2210510
    北流 市0775—6399207     容    县0775—5117907
    陆川 县0775—7221858       博 白 县0775—8222648
    兴业 县0775—3766651       玉东新区0775-2696613
    市直招聘单位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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