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坂田街道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15 1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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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街道公开招考1名普通雇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考...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街道公开招考1名普通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具体职位详见招考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四)符合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填写《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5:30),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劳动就业服务大厦4楼(龙岗区职业介绍所)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

(二)报名应携带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1、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三)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四)报考人员的学历不能高于职位所要求的学历。

(五)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测试

(一)笔试

1、若某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或等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笔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

3、笔试的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生需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的前3名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需提前15分钟进入面试考场,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雇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考核

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考核由坂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拟雇用人选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二)雇用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onggang.gov.cn)公示7天。

六、资格复核及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坂田街道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并进行资格复审后,办理雇用手续。

七、其它事项

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1年7月30日。

八、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龙岗区坂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考咨询电话:89586542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中共龙岗区坂田街道工委组织部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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